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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

一萬與四十的戰爭

Apr. 11 20:53~21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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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學期Teddy在北科大資工所兼了一門軟體生命週期管理的課程,主要是教導學生在Scrum框架下開發軟體。這幾周上課下來,Teddy有幾次聽到學生在對話中說出類似以下這句話:

學生:老師說不可以加班(因為我們採用Scrum)。

咳咳…每周工作40小時的確是敏捷開發方法普遍接受的標準,但是Teddy覺得身為一個學生,應該要同時考慮另一項標準,也就是《一萬個小時的練習》。簡單的說《異數》這本書的作家葛拉威爾在書中提到:「不管哪一種專業,成功最大前提,都需要有一萬個小時的不斷練習。」

接下來請鄉民們做兩題簡單的數學題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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練功五年

一年有365天,台灣的勞工一年的假期(不包含特休、病假、事假等)約112天,所以一年的工作天有355-112=253天,簡單起見以250天計算。

假設每天工作8小時,10,000小時/8小時=1,250天。

1,250天/250天=5年。

也就是說,要在某個領域中小有成就,每天專注投資8小時,至少也需要耗費5年的時間。

練功八年

剛剛以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,但實際上一天真正能投入在工作上的時間可能只有5小時(扣掉開會、回email、玩Facebook、茶水間打屁、休息、吃飯、上廁所等等),所以剛剛的公式改用一天工作5小時來計算:

10,000小時/5小時=2,000天。

2,000天/250天=8年。

也就是說,要在某個領域中小有成就,每天專注投資5小時,至少也需要耗費8年的時間。

***

不管是5年還是8年,請問一位碩士班研究生畢業需要幾年?正常情況2年畢業,而且這2年中,就算每天乖乖上班8小時,這8小時扣掉修課、寫作業、meeting、不知所云的時間,請問還有多少時間可以「練功」?

結論就是,Teddy建議學生應該要利用年輕身強體壯的時候,對自己有興趣的領域,盡量朝向一萬小時的目標前進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的原則還是可以存在,但必須要提醒自己,「每周工作四十小時」不是說自己的肉體在學校待上四十小時就可以交代了事。這四十小時應該是要扎扎實實地包含修課、寫作業、讀paper、做專案等工作全部加起來的時間。否則只是單純的計算自己待在學校的時間,這種算法並沒有實質的意義挑眉質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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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藏內心獨白:等級還不夠的時候多花點時間練練功、打打怪,這也是無可厚非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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